本馆介绍
书刊借阅
一、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,外文图书须凭参考读者证。不能代借,可以代还。
二、每次可借图书、期刊、1册,图书借期21天,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21天(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);期刊借期7天,可续借1次,续期为7天(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)。
三、图书资料到期请尽快来馆办理还书手续。超期的中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.1元滞纳金。
四、老年读者(65周岁以上)、残疾读者,每次可借2册,借期30天,不予续借。如需代借,应书写委托证明,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,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、委托人读者证和委托证明。
五、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,不得撕页、污损、勾划、涂写、调换、剪裁、折叠、丢失等;未办理外借手续,不得私自携出,违者按"汉中市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"处理。
六、借阅时,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、缺页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,并做技术处理。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,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。